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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公案”提示疫情防控还有功课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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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居民在微博上表示,自己集中隔离期间,一只留在家中的宠物狗被防疫人员“撬门”杀害。 据信州区官方微博消息,现场工作人员没有与居民充分沟通,对宠物狗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目前,相关人员受到批评教育,被调离相应岗位。 此前,网上曾出现过类似的案例。 今年年初,江苏省无锡市一户人家被隔离观察期间,宠物猫被社区工作人员活埋。 今年9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某确诊患者在医院治疗时得知,她家3只猫**采样结果均阳性,疾控部门对3只猫执行了安乐死。 这些“宠物公案”事件唤起了宠物主人的同情心,引发了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如何对待宠物主人的社会讨论。 普遍认为,饲养宠物是主人的精神寄托,乱杀不仅涉嫌侵犯市民私有财产,而且可能对宠物主人造成心理伤害。 也有观点认为,在新冠灾祸的当下,“人性”应该首先体现在人而不是动物身上,由此造成的误伤是必须付出的成本。 我国宠物饲养者不断扩大,宠物的抗疫处置直接关系到抗疫的基础。 饲养宠物,要避免过度防控,既要有同情心,也要有认同感,还要有科学研究和伦理关怀的合理政策安排,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不当的“自由裁量行为”。 目前国内外论文均确认,宠物猫具有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将病毒传播给其他猫的能力。 国外一些研究机构暗示,动物将新冠状病毒传染给人类的风险较低,有时病毒可以从人类传染给动物。 虽然这些研究增进了人们的认知,但对于大众来说,人、宠物、新型冠状病毒三者之间的关系还不清楚。 在法律法规和政策上,《动物防疫法》 《传染病防治法》对宠物饲养应如何处置,没有相应的条款。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方案(第八版)等技术文件也未对疫情期间如何处置饲养宠物提出指导意见。 可以看出冠状病毒对策在宠物饲养领域还有作业。 在相关政策完善之前,我们可以做出善良的选择,尽量减少伤害。 饲养宠物的生命之爱,体现了社会的温度,是社会文明的体现。 据此前媒体报道,上海市**区居民被集中隔离时,可携带家中宠物。 广东省广州市派出工作人员轮流饲养留守宠物; 也有组建救助队,在进行扑杀处理的同时,代养猫和家禽的地方。 这些地方的做法值得借鉴。

  文:叶龙杰(媒体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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