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2003年北京市发布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 养狗外出时,应要求狗链存在成人不足。 狗在室外排泄的粪便,运送狗的人必须立即清除。
虽然有明确的规则,但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会看到“遛狗时不系绳子”和“宠物狗到处大小便”。
因此,很多市民表示,养狗人不自觉、不自律、不文明的狗,非常影响正常的生活秩序。
为规范不文明行为,2020年4月24日,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通过表决,明确要求整治不牵引、不遛狗等行为。
公安机关可以对违规行为予以警告,并可以对单位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犬只未及时清除室外排泄粪便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50元罚款。 条例将于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
针对近期频繁发生的养犬纠纷,民警提示,市民在生活中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不要直接与养犬发生冲突,尽量通报有关部门,相关部门将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