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在北京市房山区韩村河镇,杨某骑摩托车下班回家时,突然一只狗从路边跳了出来,为了躲避,杨某被直接撞上,不幸身亡。 为了讨说法,杨某家人将狗主人告上法庭,索赔150多万元。
辛先生,家住宅山区的韩村河镇。 2020年6月,她的丈夫杨老师下班骑摩托车回家,离家还有一公里远的时候,小狗突然从路边跳了出来,杨老师不可避免地直接撞到了她,摩托车这时翻了,杨老师也摔倒了。 辛女士说,丈夫没有戴头盔,摔倒后,头部受了很大的伤。
杨医生被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事故造成杨医生急性重型颅脑损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房山交通支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杨老师驾驶摩托车超速,相关小狗没有养犬证,也没有手链。 房山交通支队没有划分、确定这次事故的责任。
辛先生说,事发的狗是村里村民冯某养的,事发时冯某的媳妇张奶奶带着狗出门了。
辛先生认为,冯某及其儿媳张作为狗管理员和带狗外出者,对饲养的宠物未尽到管理义务,造成丈夫杨医生死亡应承担相应责任。 为此,辛女士将冯女士、冯女士的儿子曹老师、冯女士的儿媳妇张女士诉至房山法院,要求三被告赔偿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共计157万余元。
庭审中,三被告对辛先生及其家人的诉讼请求没有任何意见,称具体赔偿额将按照法院判决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