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的一位女性正在开车过红绿灯时,突然跑出一条黑狗。 那个女人没有看到。 撞死了一只黑狗。 狗的主人生气了,向女司机扔了狠话。 “必须赔偿100万美元。 否则就要你的命了”。
这条狗是否价值100万美元暂且不论,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宠物狗必须系上狗绳并带着狗牌。 否则,任何人都可以当作野狗对待。 也就是说,我们普通人即使杀了野狗,也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其次,如果狗的主人真的关心狗,为什么他不给他的爱犬系上狗绳,或者拿着狗牌呢? 不仅如此,我还会带狗去人流量很大的十字路口。 他难道没听说过狗伤人的事件吗? 按照他的逻辑,如果别人轧了他的狗,价值一百万美元;如果他的狗毁了别人的车,那值多少钱?
再次,女司机在红绿灯路口正常行驶,没有超速,但狗突然走了出来,谁也预料不到。 不能说女司机没有看到狗。 即使在看,紧急刹车也可能来不及了。 根据我国交通法,在这种情况下汽车不承担责任。
最后,即使女司机有错误,狗的主人也无权要别人的命。 我们知道一些养狗的人把狗当成自己的孩子,但狗毕竟是狗,不能和别人比。
狗一直以来都是人类的好朋友,但看到朝夕相处的爱犬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被撞死,悲伤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我们在遛狗的时候不是也要考虑别人的感受吗? 毕竟不是自己的家,所以即使不用担心狗被当成野狗对待,也不用担心自己的狗会伤害别人吧。 毕竟狗伤人的事件在新闻里被报道过好几次。
我希望大家能文明遛狗。 这不仅是为了大家的安全,也是为了狗。 否则,如果发生事故,就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