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县城区,因未及时清理宠物狗粪便,被县综合执法局昌硕执法处执法人员处以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这是安吉县对宠物不打扫厕所行为开出的全市首张罚单。
据了解,昌硕执法人员在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执法检查时,发现一只白色宠物狗在绿化带内随处溺死,宠物主人没有采取清理措施就离开了。 执法人员立即现场拍照取证,责令宠物主人清理,并按照《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城市、镇建区内携犬出户,不及时清除携带的狗屎的,饲养市人民**确定的犬只
“虽然罚款金额很少,但教训很深。 今后要养成自觉清理狗屎的习惯,养狗也不能忘记保护环境。 ”当事人吴先生说。
“《湖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以来,由于取证困难、确认难度大、执法成本高等原因,致使宠物狗随处溺死污染环境的处罚在安吉县并未成功。 ”昌硕执法处相关负责人俞伟表示,随着文明养犬行动逐年展开,市民大众对文明养犬的呼声越来越高,文明养犬理念深入人心。 今年以来,县综合执法局加大了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整治力度,围绕遛狗不拉绳、拉屎不干净、街狗散养等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 这些都为开“未扫狗便”罚单奠定了基础。
俞伟表示,在房地产企业、社区工作人员、文明商店联合会、热心市民等群体的监督和支持下,执法人员对城区主干道、公园广场、河滨绿道等重点点进行高频、不定期的动态巡查,同时进行视频监控通过市民曝光等手段及时发现和随访遛狗不拉绳、不及时清理狗屎等不文明养犬行为。
今年以来,该局共开展犬类执法整治30余次,收容无主流浪狗6200余只,处置不文明养犬案件782起,开展文明养犬警示教育812人。 另外,为了方便养犬人就近捡拾犬只,县综合执法局在公共散步犬集中区域和小区重点点设置文明犬厕所85个。
“接下来,我们将进一步健全重点管理区域养犬综合管理体系,切实抓好‘人’和‘狗’双重管理,不断深化养犬人文明养犬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使城市环境更加优美清洁。 ”俞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