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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人 你家养狗吗?这些违规都要上“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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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让你的“疼爱”成为对公众的“危害”

  宠物文明养犬近日,宿城、宿豫警方

  先后启动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宿城区

  5月7日,宿城区组织召开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详细解读《宿城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笔者在近日宿城区召开的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部署会上表示,按照“户籍化”管理思路,宿城公安分局通过创新开发养犬管理自主申报平台,已注册犬主5811户,犬7583只,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城区养犬情况,初步实现犬信息化管理

  会议印发《宿城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杜绝违法养犬行为,提高市民养犬文明程度,建议宿城区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同时,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将不文明养犬被罚人员的相关信息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曝光。

  据了解,此次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将围绕七大重点展开。

  (一)掌握重点管理区内犬数,发放犬牌(载有犬、犬主信息的二维码)。 (二)推广犬只所有接种疫苗,发放免疫标志; (三)公共场所收容所有无主犬、流浪犬; (四)遛狗不拉绳,违规在公共场所的一律收容。 (五)大型犬、烈性犬均移出重点管理区; (六)涉犬类举报、投诉全面减少(七)杜绝市民不规范养犬、不文明养犬行为。

  宿豫区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镇养犬管理,规范居民养犬行为,根据**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 2019 ) 19号)要求,结合实际,宿豫区决定,5月上旬至12月底,城区范围内

  5月9日上午,宿豫区召开城区养犬管理工作推进会,详细解读《宿豫区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不文明的养犬处罚

  《宿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这个《条例》的规定

  养犬不文明行为将受到以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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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携犬出户未用牵引带,或者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携犬进入学校、医院、电影院、图书馆、展览馆等公共场所的,由公安机关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二)随身携带的宠物未及时清理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批评教育。 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三)饲养宠物影响他人正常业务生活,胁迫、残害宠物,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四)限制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或者超过规定限制数量宠物的,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 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以上受处罚人员纳入个人征信系统并曝光。

  在宿迁,哪些狗是禁养品种?

  根据《宿迁市市区养犬管理办法》 (宿政规发【2013】13号)第六条规定,养犬重点管理区域范围内下列32种烈性犬、大型犬、其他经公安机关、畜牧兽医部门认定的体高(四肢站立时离地距离) 61套

  让我们

  自己开始

  现在开始

  规范养犬、文明养犬

  共同过和谐的生活

  共建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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