巍然屹立
狗烦了,怎么投诉
朱巍
宠物狗本来是人类的朋友,在和谐社区养狗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但在实践中却完全不是。 例如,半夜犬吠、不带狗链外出、刁难儿童、不打扫粪便、在电梯走廊里随意放置宠物狗、随意丢弃、非法饲养大型犬的现象随处可见,各种犬害事件屡见报端,多见
从现行法律规定来看,**对养犬的管理制度还很完善,是一种分头管理的模式。 各地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的主管机关,其他**部门也同样依法负有相关责任。 如市场监管部门对宠物店等经营场所进行监管,畜牧兽医管理部门负责宠物医院审批,城管负责流浪狗清理,居委会负责协调有关工作,业主委员会和物业负责制定和执行本社区养犬公约。
既然法律有规定,谁有权举报、投诉,向哪里举报投诉? 养犬的规定是属地管理,虽然各个地区的具体规定不一样,但**职能和投诉举报的规定是一致的。 以北京市养犬规定为例,该法规定,任何人都有权批评、制止违规养犬行为,并有权向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等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此外,该法还进一步规定,被投诉单位不依法处理或相互推诿的,由上级行政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犬证相当于宠物狗的身份证,主人不仅要办理,遛狗时也要随身携带。 办理犬证应当经居民委员会同意,不仅遵守生活小区公约制度,还应当依法签署《养犬义务保证书》。 对于租用小区的租户,由于没有决定住所,所以无法获得辖区的犬证资格。 有犬证,饲养过程中出现宠物狗扰民等情况的,可以依法失效,一旦失效,申请人5年内不能再次申请犬证。
目前,许多宠物店开设在小区一楼底部,大多数宠物店都是非法经营的。 第一,宠物店的商工注册几乎没有“寄养”经营范围,没有寄养资格。 第二,各市重点管理区域内的宠物店,按照法律规定绝对禁止销售宠物狗。 以北京为例,包括海淀、朝阳、丰台、石景山在内的区域均划入重点管控区。 第三,宠物店没有预防注射和治疗的资格。 该资格需畜牧兽医管理部门单独审批,工商登记可查询。
另一个需要强调的是,在医院、学校,特别是幼儿园等儿童经常出没的地区,绝对不准遛狗。 另外,不能不系狗链而自由散架。 各小区业主委员会应当针对小区特点制定禁止遛狗公约,物业等管理单位应当协助执行公约。
在居民权利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选择举报投诉也需要战略和方法。 以狗扰民为例,首先,要想清楚哪家的狗在叫,必须录像取证,其次,居民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向居委会报案; 再次举报仍未处理的,可以向辖区派出所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按照公安部门监督体系,及时答复投诉人; 最后,如果底商的宠物店很麻烦,可以先在网上查询是否有收养和销售资格,所属区域是否是本市重点管理区域。 无相关资质的,可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举报,也可以向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举报,该区域为本市重点管理区域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举报。 被宠物狗咬伤或者抓伤的,应当清理伤口后及时向医院注射狂犬病疫苗,并依照侵权法的规定要求狗主人承担侵权责任。
(作者是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