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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违规饲养烈性犬被罚4000元 犬只被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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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新昨天从吉林省吉林市公安局获悉,警方调查辖区一男子违规饲养两条烈性犬,并处以罚款4000元。 据了解,这是自当地6月1日起实施《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以来的首次涉犬事件。

  吉林市公安局城管治安警察支队五大队负责人介绍,该市从2016年开始实施《吉林市城区养犬管理条例》 (简称《条例》 ),城市建成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随后,吉林市在《条例》的基础上制定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市民的养犬行为。

  (民警将两只强壮的狗收押给警方供图) )。

  吉林市公安局长江路派出所民警孟兆启介绍,多年来,吉林市公安局民警孟兆启一直养着烈性犬,最多养了15只烈性犬。 “附近居民多次投诉,但每次我们来家里,他都送狗,偷偷回来。 ”

  据介绍,《办法》实施后,民警上门进行劝告和告知,但对方从未配合。

  7月2日,民警再次上门,收容了两只烈性犬,一只是德国牧羊犬,一只是高加索犬。 根据规定,对养狗的人共计罚款4000元。

  据了解,《条例》包括70多个犬种,包括西伯利亚哈士奇等犬。

  民警表示,对违反吉林市相关养犬法规的养犬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向公安机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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