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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养大型犬,遛狗有时间,衢城犬类管理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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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05 17:04 |衢州新闻网

  现在养狗的伙伴越来越多了,如何更好地管理犬类呢?

  12月2日,衢州市法制办公室发布《衢州市人民**关于市区犬类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编辑摘录了其中的一部分内容,文章中的小标是编者加的。 大家一起讨论。

  衢城犬类管理重点区域

  市区主城(含进化生活区)和衢江区。

  市区主城区(东至沙溪路(市委党校东侧),南至浙西大道)车站广场及周边),西至石华线,北至杭金衢高速

  进化生活区:东至乌溪江,南至七溪西路,西至厂前路,北至砂金大道。

  衢江区(东至文苑路,南至老浙赣线,西至乌溪江,北至衢江)。

  禁止饲养的种类

  犬种管理重点区域内禁止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大型犬标准:

  肩膀高度(从肩膀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超过55厘米,或者体长)从连接双耳的中点沿着背线到根部的距离)超过80厘米的狗。

  盲人和肢体残疾人饲养的导盲犬和生活辅助犬不受此限制。

  烈性犬种类(共31种) :

  1、藏獒,2、斗牛犬,3、阿根廷杜高犬,4、马犬,5、日本土佐犬,6、中亚牧羊犬,7、川东猎犬,8、牛头梗,9、英国马士提夫,10、意大利22 .雪达犬、23、灵缇犬、24、德国牧羊犬、25、罗威纳犬、26、德国笃客犬、27、比利时牧羊犬、28、拳师犬、29、巴恩斯犬、30、狼犬、31、包括

  一家一只狗

  犬类管理重点区域内的市民个人饲养犬只,应当遵守每户一犬的规定。

  1 )养犬只实行狂犬病免疫制度、备案登记制度、年度核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未经免疫和登记备案的犬只。

  2 )犬类管理重点区域内自然人申请饲养犬只,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年满18周岁且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室内饲养场所

  养狗不妨碍其他住户的出入和他人的正常生活。

  3 )在犬类管理重点区域内饲养犬只的,犬只狂犬病免疫后,应当将犬只及相关免疫和身份证明材料报所在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备案登记。 警用、军用、科研、教学实验、表演等需要饲养的各类烈性犬和大型犬,应当凭本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经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审查同意后,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备案登记。

  4 )备案登记的犬只应当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并按时到所在地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年检。

  允许遛狗时间

  犬类管理重点区域内,允许遛狗时间: 5月-9月19:00至次日7:00,其余月份18:00至次日7:00。

  其他

  需要临时划定应当禁止遛狗或者因大型集会、活动禁止遛狗的,由柯城区、衢江区人民**会同绿色产业集聚区、西区管委会按照管辖权限另行公布。

  伙伴们,你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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