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消费维权,近年来随着宠物经济的发展,购买宠物引起的纠纷也时有发生。 近日,广州荔湾区法院称,一市民购买了两只宠物猫,没想到其中一只7天后死亡,该市民遂将宠物店经营者告上法院索赔。
2020年4月26日,何老师在广州市荔湾区某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出生约3个月的1雄1雌2宠物猫,共支付5800元。 其中母猫3800元。 何老师买猫回家的第四天,发现这两只猫有腹泻和呕吐的情况,就把这两只猫送回宠物店处理,两天后,一只妈妈的布偶猫死了。 后来,由于协商不顺利,何老师把宠物店的实际经营者告上了法庭。
随后,何老师将死去的母猫送到有资质的宠物医院检查,发现猫身上带有猫病毒。 法院审理认为,何老师对宠物店相关行为存在过错,销售不健康宠物,未尽到告知义务。 这家宠物店的老板答辩说,是什么老师没有按要求饲养,导致宠物猫生病死亡的?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汤燕弟:何老师已经提供了初步证据,证明他购买的宠物猫已经患有猫传染病。 考虑到猫传染病有一定的潜伏期,宠物店销售宠物猫时,很有可能认定这只宠物猫已经患有猫传染病。 然后,宠物店老板在庭审中确认其中一只布偶猫是哪位老师送去宠物店时,病情已经很严重。
法院判决,宠物店老板将购买布偶的3800元返还何老师,并赔偿100元检查费。 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
随着饲养宠物的人越来越多,法官提醒消费者,购买宠物应当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检疫证明等证件,购买后及时索要相关发票、病历等消费证明。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汤燕弟:商家出售宠物,除依法经营外,还应当自觉维护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有序的市场秩序,建设文明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