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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仁忠:盲人携导盲犬进地铁何时不再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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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导盲犬及其主人被拦在北京地铁10号线金台夕照站外。 由于导盲犬没有戴头套,尽管交涉了7个小时,盲人和导盲犬还是被拒绝进入。 ( 11月21日,法制网)。

  从法律上讲,导盲犬因为没有口罩而被拒绝进入地铁也没有问题。《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视力障碍人员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应当出示视力障碍证明和导盲犬证。 导盲犬必须戴上导盲鞍和防止伤人的护具。 ”

  在面对公共安全时,地铁工作人员选择排除风险。 这是职责范围内的事,不需要承担苛责。 但是,在残疾人的个人需要和一般感情方面,盲人和导盲犬被拒绝了也是无法忍受的。 他们已经失去了光明,我们如何让他们感受到城市的冰冷?

  我记得前几天发生了类似的事件。 盲人歌手带着导盲犬进入酒店被拒,很多网友都在思考残疾人权利保障的问题。 此外,许多专家学者呼吁细化法律条款,加强对残疾人权利的立法保护。 但客观地说,法律的完善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经过无数次意见征集、探讨、论证甚至实践,才能真正颁布实施。 那么,在立法之外,应该做些什么来避免残疾人被冷淡地拒绝或被温暖地接受呢? 问题值得每个人深思。

  性情温柔。 我相信国民对残疾人没有绝对的歧视和偏见。 媒体报道的许多辅助性的暖意,就是最好的证明。 但是,对于导盲犬,公众有本能的反对。 这一反弹源于公众缺乏安全感,原因是“狗会伤害人吗”的不确定性。 这是尽管法律赋予盲人携带导盲犬搭乘地铁的权利,但却添加了“给导盲犬戴上导盲鞍和系带”的限制条件的根本原因。

  我们有理由相信,报道中的导盲犬不戴口罩一定是有原因的,面对法律的制约,这个问题也并非无法解决。 据此,有关部门可能考虑生产导盲犬一次性头套,每个公共场所放置一些备用,盲人忘记给导盲犬戴时,可以临时使用,减少“协商7小时被拒”的情况发生。 二是在公共场所建设无障碍设施时,可以适当考虑为残疾人和导盲犬预留单独的专用位置,以备不时之需。

  这样做可能会“损害”一些人的利益,但关爱残疾人是公众的最低道德底线,应该得到社会的支持。 只要社会能给予残疾人更多的关爱和帮助,尽可能为他们消除自然、人为、道德上的“障碍”,到那一天盲人带着导盲犬进入地铁就不再受限,所有残疾人也能感受到新时代更加温暖的阳光

  稿件来源: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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