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漳州恶犬9月17**福建漳州紫泥镇南书村,一名老奶奶在路上被大型犬咬后拖行数米,经抢救无效死亡,咬犬被饲养在餐厅。 9月22日,死者的儿子黄老师说:“与他们赔偿多少无关。 我必须向父亲道歉。” 据最新消息,双方已达成协议妥当,黄老师表示,目前酒楼相关人员已向父亲道歉,警方已告知被咬的狗已被枪决,赔偿也妥当,并向酒楼方面出具了谅解备忘录,了结此案。
安徽省一位老人被邻居家的狗咬死在安徽砀山县,68岁老人于5月21日被邻居吴某的狗咬死,被丈夫发现时,满是血牙印。 狗的主人奥在家里睡觉。 狗被铁链锁住了。 听到动静后,马上出来观察情况,晕倒了。 后来,老人被送医,但老人最终因受伤不治身亡。 老人家属向吴先生家讨说法,吴先生的女儿说狗是自己上吊自杀的。
重庆市奉节县报国路小学一名二年级男生上学途中,经过夙门街道长岭村一条乡间小路时,被一户独居农户饲养的狗咬了脖子,经120次抢救后死亡。 法医检查后,该学生死于外伤性休克合并气管断裂。 这位独居农户因涉嫌过失死亡被奉节警方控制。
去年佛山老人被遛狗绳绊倒2020年8月17日17时21分、110日,顺德区杏坛镇洛水市场附近有人报警称老人受伤晕倒。 接报后,民警和医务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处置。 经调查,罗水村民罗某(女,12岁)拉着另一个村民罗某在家门口养的狗玩耍。 路过洛水市场时,狗只挣脱束缚绳,在奔跑途中,狗绳不慎将本村村民麦某(女) 88 )绊倒,导致麦某受伤,被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老人和孩子被恶狗活活咬死,或者被遛狗的绳子绊倒而死,真的很触目惊心。 近年来,恶狗咬伤、咬伤人的事件时有发生,狗的主人应该对此负什么责任?
这些都要看具体情况。
如果是烈性犬,没有系绳子,或者系了绳子但安全距离不够,从而造成他人伤害的,可能构成过失死亡罪。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社会的后果,因疏忽而未预见,或者虽有预见但可从轻发落,造成该后果的,构成过失犯罪。
也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罪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安全。 狗的主人知道狗强的话,有可能咬人,没有安全管理,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是间接故意的。
但是,如果主人没有预料到,如被拴在家里,狗溜出来被咬、咬人致死的情况,则视为事故,不承担刑事责任。
是民事责任,但即使被视为意外事件,狗的主人也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作为动物饲养者、管理者对受害者家属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近亲属精神损失费、抚养费等项目。
肇事犬只被遗弃的,能够找到原饲养人、遗弃人、管理人的,由原饲养人、遗弃人、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找不到原主人,狗就变成流浪狗,在狗流浪期间,如果有人定时定点喂食,喂食的人也被视为狗的饲养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