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在身边
已成为广大居民的生活乐趣
但是,有很多狗
遛狗的时候不系绳子!
违反了养激烈的狗!
为了营造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近日
草坪公安开展
违反养狗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鼓励市民依纪养狗
大金毛“放生”行人
近日,张某在滇某小区花坛内遛狗,未按规定系好狗绳,金毛犬在花坛周边“活动自如”,撞到行人。
经警方调查,张先生承认不按规定带狗的违法事实。 7月3日,只楚派出所对涉嫌未按规定收养犬只的违法行为人张某作出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法规链接
《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重点管理区养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牵拉(一点五米以下的狗绳)或者将犬只放入犬袋、犬笼。
)二)允许饲养的大型犬只戴口罩;
(三)积极回避他人
(四)及时清除狗屎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在养狗方面
同样受到行政处罚
罚款一千元的
还有这只强壮的狗的主人
烈性犬“非法饲养”频繁出没
近日,凤凰台派出所社区民警发现,凤凰台某小区居民孔某在小区内饲养烈性马犬。 此前,民警和相关人员多次向龚某宣传文明养犬政策,劝说龚某立即将饲养的烈性犬撤离小区,但龚某并未配合整改,反而威吓工作人员。
7月5日,凤凰台派出所根据相关条例,对违规饲养强制犬的龚某处以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龚某按规定处置强制犬。
法规链接
《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禁止饲养、繁殖、经营烈性犬和被列入禁止饲养名录的大型犬。
禁止饲养的剧犬和大型犬名单由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农业农村部门确定后向社会公布。
#流浪狗维修行动#
正在进行中!
如果你养狗的话
任凭街头“流浪”
那个会被收容管理
近日,世回尧派出所连续两天与流浪狗收容中心合作,搜寻并捕获流浪狗集中活动区域。 在此期间,收容了4只流浪狗。 同时,民警还对周边居民进行了文明养犬宣传,督促辖区居民充分认识犬的危害性,让犬主文明规范养犬,参与和支持流浪狗的清理整治行动。
近日,幸福派出所会同流浪狗收容中心,对辖区群众集中反映的新胜区、珠玑东路等区域进行了重点搜救。 在此期间,收容了5只流浪狗。 同时,民警在群众中开展文明犬宣传,倡导群众文明养犬,依法依规养犬,不得随意弃养,共同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
从我做起,文明养犬! 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在此芝公提醒市民朋友,发现流浪狗和违法养犬的行为可以直接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