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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到店铺取快递被狗咬伤 自称不是狗主的店老板被判赔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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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四川通江一女子去某店铺取快递时被狗咬伤,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随后,该女子前往重庆治疗发生医疗费,与店铺老板发生分歧。 随后,她向法院起诉了店老板。

  他说,女子咬伤后,自己及时支付了狂犬病疫苗费,但女子后期到重庆治疗,涉嫌故意扩大医疗费。

  法院判决:

  一名女子拿走快递被狗咬了

  店老板赔偿2.5万元

  最近,通江的隆老师收到了通江县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一位女性在自己的店里拿着快递被店里的狗咬了,双方在医疗费上产生了分歧,他被女性起诉了。 目前,法院判决他赔偿女子周某2.5万余元的医疗费。 对此,他说很郁闷。

  此外,2019年7月16日,原告周先生与隆老师签订《协议》,双方达成协议。 1、隆老师对小周被狗咬负全部责任; 2、隆老师承担一切医疗费用,包括狂犬病接种疫苗、破抗等费用,直至伤势治愈3、隆老师未及时支付费用,由周某先行垫付,事后按票据金额支付周某; 4 )周某遵医嘱、用药说明接受治疗,保证服用药物,若周某因此被狗咬伤造成不良后果,隆老师负全部责任。

  经审理,法院判决隆老师赔偿周某医疗费(含接种疫苗89.5元,拐杖等器械501.3元) 18169.84元,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 共计25817.84元。 驳回周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书

  老板回忆:

  女子没有进店里打招呼

  她的行为也有不妥

  据他介绍,该女子周某确实于2019年7月15日拿快递到自己店里被狗咬。

  据他介绍,当天下午3点左右,自己在店铺外。 周先生没有和自己打招呼,从4号门进入屋内领取快递,收到快递后,没有从4号门出来,而是通过5号门出来。 “她从5号门出来时,被屋内的狗咬了。 ”隆老师说。 隆老师在法庭上说狗不是自己的,但对红星新闻说:“不管是谁的狗,在我店里被咬的都是事实。” 但与此同时,女子周某也没有和自己打招呼就进入店里被狗咬,称周某的行为有问题。 “如果你跟我搭话,狗可能不会咬你。 或者可能会提醒你有狗。 ”他说。

  另外,隆老师说,自己在做生意,不是放快递的地方。 这件事发生后,我很郁闷,给了自己不少治疗费。

  决定上诉:

  老周转院没有征得我的同意

  她有扩大医疗费的嫌疑

  除了郁闷,隆医生还质疑了这笔医疗费。 他介绍,事情发生后,周先生打了狂犬病疫苗,自己支付了费用。 因担心受伤而住院,但周某在门诊治疗5天后病情并没有好转。

  随后,周某转至重庆陆军医院第一附属医院(西南医院)接受治疗,但在转院过程中,周某没有征得自己的同意。

  此外,在重庆治疗后,周先生有时在其他地方接受救治。 对此,隆老师表示,周先生涉嫌扩大医疗费。 “通江县人民医院是‘三甲’医院,如果小周被狗咬了,明明具备治疗条件,为什么还要去重庆治疗? ”他说。

  隆老师表示,周女生涉嫌治疗行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决定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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