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出租车司机的笔记本
我记得伟大的奥地利哲学家维特根斯坦说过,评价事物需要外部标准。 例如,测量一个人的身高需要铁或木的尺子,而不是用一个人测量另一个人。 这个人的身高是拿破仑一人,那个人的身高是穆铁柱一人等。 延伸,一个社会有多富裕,不在于有钱有多富裕,而在于看穷人有多“不穷”。 一个社会有很多人的道路,首先可以看到一个社会是多么有“兽道”和“狗道”。 我家的老狗充分享受了澳大利亚的兽道主义、狗道主义,比我至今享受的人道主义要多得多。
让我们从头说起。
我家的老狗已经18岁了。 俗话说的狗年相当于7个年头,已经126岁了,是百岁寿星。 他三个月大的时候,他被朋友抱着来到了我家。 当时我儿子7岁,杰克逊还是黑人,我的脑子里还长着一根“好像很久没缘分”的蓝线……。 我们不想养狗,但儿子见了喜欢就留下了,让儿子给我们起名。 儿子说:“我叫泰森! ”。 当时,泰森雄霸天下,真的不知道儿子是把狗当成拳王崇拜,还是把拳王当成狗爱。 在澳大利亚孩子眼里,狗都是好狗,没有忠犬、恶犬、狗腿等道德区别。“黑命贵”,白命黄命贵,也没有褒贬。
泰森长得漂亮,聪明,不是纯种宠物狗。 据说他爸爸是狼狗,妈妈是哈巴狗,很像城市军人和城市学生的女性组合。 因为这种非红即白的身份和语气,他似乎还有点自卑感。 平时,即使你无视他,他也不会主动向你摇头乞求同情。
很多时候,只有儿子和他玩耍、聊天,泰森渐渐“耳濡目染”地学英语,不懂中文。 来我家的多是国内朋友,客人们往往要看在主人的面子上,对狗也表示友好和热情。 于是,他对泰森操了各种方言说:“到这边来,吃肉,吃肉。” 这时,泰森一脸陌生地看着他们,汪汪地叫了几声,意思是“什么意思? 你让我吃肉,还是你们中国人吃我的肉?”每次,我都会对客人们说:“你们会和我儿子说中文,但我会对狗说英语。 他的母语是英语”。
客人们到底吃了饭,住了几天就走了,与泰森的沟通问题还不是大问题。 但是,当妻子的父亲来访时,一般到了一年,与泰森的沟通就成了问题。 我爸爸很勤快,喜欢打理院子,也喜欢照顾狗,但是狗不懂上海话,也不懂上海话,所以总是骂狗,叫狗。 “人的狗不行了”,不行了,不好了。 但是,不能让狗学习两国的文字,用双语和人类交流。 最后,丈母娘也要“Tyson,come,come,eat eat”,或者“come,come,shit shit”/泰森,来吃,来吃”,或者“在这里拉
泰森不是一只聪明的狗。 我并不像哈巴狗那样向人撒娇。 只在喂食的时候摇尾巴,拜拜,以“萌”。 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在公园里沉思、徘徊。 我好像想起了祖先狼的时候。 但他体格强壮,奔跑速度快,吠起来气势如虹,越猛越悲壮,像荆轲一样容易出水:风萧萧,水寒寒。 我想他大概不喜欢做狗。 但是,无论如何,他和我们一年一年地交往了。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但我们好像越来越离不开他了。 有一次,他问儿子:“你家里最喜欢谁? ”我问。 儿子马上说:“第一妈妈、第二祖母、第三泰森……” 听到这话,我马上打断他说:“Stop,enough/别再说了,够了。 ”。 我首先有挫败感。 啊,父亲比狗还不如。 后来又高兴的是,儿子连狗都爱得这么深。 更不用说人了。 后来我们买房的时候,以我们的能力,当时只能买一套公寓,但悉尼的公寓大多不能养狗。 泰森不漂亮,不聪明,没人要,只好把他送到收容所,等待两周后的“安乐”。 所以,妻子咬了咬牙,设法买了别墅。 是个有庭院的破旧木板房。 没想到后来房价暴涨,让我们赚了足够的“狗利”
我这几年工作很忙,但很少在家。 我几乎不了解狗的情况。 但是这几年不在家的时间变长了,时不时牵着狗的手,和他变得亲近起来。 但是慢慢地,我意识到泰森老了。 首先出现在散步中。 以前,泰森总是跑到我面前,想“拽”我走。 谁让谁散步真的会引起“版权”之争吧。 但近年来,他似乎不愿“人先”,心甘情愿与人同行,结下了双重。 后来视力减退,在阴影的地方,他甚至不能“独立特行”,只能踮起脚,与你步调一致,依偎在一起。 我妻子说:“泰森老了,开始生气了。
这几个月,妻子正好回老家有事,回上海了。 儿子几年前在国外读书。 家里有我和泰森两个人的身影。 走来走去,各显平庸,有为还是无为。 我一天给他两次饭,吃饭和一点心; 一天清洁两次:一里一外; 一天散步一次:披星戴月。 想想有趣的事情。 我出门很早,几乎没等过年的老父母睡懒觉。 年轻的时候很忙,没有给儿子喂过饭,也没有给他撒尿,洗过澡,没想到这不孝不慈的惩罚被狗报了。
头两个星期的一个傍晚,晚上没睡好,躺在床上稍微休息一下。 在睡梦中听到一阵狗叫声,先是以为是邻居家的哈巴狗。 泰森很久没有吼叫了,可能是中气不够了。 大多数情况下,只能哼一声“嗯嗯”。 睁开眼睛听了一会儿,我想泰森应该在叫。 很久以前,年轻勇敢的泰森就“意气风发”了。 我马上从床上滑了下来,冲进了后院。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园中没有月光,只有暗暗的藤蔓和香蕉树模糊地推抱着。 泰森嚎叫的时候,躲着,出没着,不知道他藏在哪里。 突然,旁边的围栏里射出了灯光。 是男主人马克拿着手电筒爬上来的。 他对我说。 “我害怕泰森陷入了哪里,出不来。 ”我一边顺着马克的手电光寻找,一边突然看到了他。 蹲在楼梯下仰面“短”地轰天,气短如英雄。 我马上跨在他的头上摸了一下,吠声很快就从激昂变成了委婉的约定,哼哼,像孩子一样亲热。 但是他什么都没混进去啊。 怎么了? 不管有那么多,我就把他抱进屋里。一进屋,他就把头凑着地板跑,但跑不了几步,就蹶倒;然后又撑起来,再跑,又倒.前赴后继般地停不下来,一边还沉沉地**着,如泣如诉。突然,我脑中闪过一个不祥的念头:莫非,泰森知道自己要不行了,故而急叫,把我叫唤起来,陪伴他?想到此,不觉一阵伤感。我把泰森放到一块棉垫上,按住他,轻轻地抚着他的头项和脊背,如《三国演义》中曹操抚猛将许禇之背的样子,当然我没说:“子真吾之樊哙也。” 于是泰森慢慢地安静下来了,一点一点地不动也不叫了。昏暗的灯光,在他的身旁投出半轮身影,好像一种生气的弥散。我一边抚摸着他,一边想:狗是人类的朋友,我们不应该让他们孤独地离去;一边又回想起我们和泰森的人狗交往史,觉得有一件事对不起他。他刚来时,我们住在另外一个地方,邻居是一对意大利裔的小资,他们总是投诉泰森总是叫,市政厅就责令我们把他阉割了。所以泰森这辈子,可以说什么都有了,就是没有享受到动物的本能,那个被弗洛依德称为“理必多”的东西以及它的驱动和释放。这是有点残忍的。
不知过了多久,我突然意识到:泰森已很长时间没动了,难道他已安逸地.我就慢慢地抽起手来,在离开他身体的一刹那,他却抖了一下,随即昂起头来,环顾四周,顾盼自雄,象是从一个美梦中惊醒。“F ck, you tough old man ,you scare me/我靠,你这个硬老头,吓死宝宝了。” 我在心里笑骂了一句。
接下来,他就渐渐地正常了,刚才他在院子里的急叫,可能是做了一个什么恶梦吧。但那一晚,我没睡好,狗也没睡好,因为我不时地要去他的窝看看:叫一声,或打几个响指,甚至推他一把,试试有没有动静。
第二天我就不让他一个人在园子里自由行了,怕他因反应迟钝而弄伤了自己。白天就把他栓在前院,因为那里树木少,不太会碰伤;晚上还是弄进厕所的窝里。这一天就相安无事,泰森也差不多象过去一样正常了。第二天,好友要来我家帮忙修水管,我起床后就把他弄到了前院。不一会,朋友来了,坐在门廊吹了一会牛,就进屋子干活了,我也撸起袖子准备做下手。刚要下手,我对朋友说:“停,我再去看看泰森一个人怎么样了。”跑到前院,却一阵惊恐:泰森不见了,他挣脱了皮项圈跑了!我立即呼唤朋友,一起分头寻找,想想只半小时不到,他又眼瞎腿慢,应该是跑不远的。但是两个人绕着街区包抄了一圈,却仍然不见踪影,问遍了所有碰到的邻居和路人,也都说没见着。我又开车扩大了一圈搜索范围,也还是身影全无。想想他眼睛看不见,一个人走,撞车了怎么办?我在惶恐不安中找了两个小时,却只能空手而回。
我没有立即进去家里,而是站在前院的门口,看着两边空无一人的树荫道,盼望着泰森会蹒跚地出现,盼望着奇迹的再次发生,因为在近两三年里,算上今天,泰森已是第四次走失了。
第一次。
朋友接我们回到家里,没想到正好在门口碰到了马克,马克象犯了错似地“坦白交代”了泰森走失的经过。原来我们走后没几天,泰森就开始从园子里“翻墙”或“钻墙”出来。因为我们住的是一幢老房子,房子的底座高于地面并悬空着。我们虽然用各种方法把空隙堵死了,但真要钻空子,也总能找到它的薄弱处。泰森以前也从那里钻出来过,但泰森钻墙后并不走远,大多数时候就走到前门外,趴在门廊里看人间世态。泰森接连几天都如此,马克就不再把他关进园子里去了,而是弄了座狗房子放在前门让他住。但是约十天前,马克下班回家,却不见了泰森,周围找了几遍都不见人影。“Sorry, I did not look after him very well/对不起,我没有很好地照看他。”马克忧伤地道歉着。但儿子一听就傻眼了,立即拔腿去找,在外面晃了两个多小时才回来。晚上又让我开车一起去找,走遍了附近的所有公园。
看来,接下来的事情,不是去找泰森,而是怎样说服自己不再去找泰森,接受泰森已经走失的这一事实。
所以“从一而终”、一生一个手机号码很重要:它不一定能救得了人命,但可能救得了一条狗命。
第二天我中午起床,泰森已领回来了。兽医说:没什么硬伤,只是搓掉了一块皮,还配了一点药,连看管费,一共八百多澳币。我问儿子:泰森见到你们高兴吗?儿子说:见到他们时,泰森有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我想,这倒在情理之中,泰森可能觉得:你们突然走失了,害得我到处找你们,以至被警察抓去关了起来,关了这么多天,你们才来领我,人类不够意思.
第二次。
原来泰森不知怎么的会走到附近的河边,并陷在了泥淖中,被两个路过的澳洲青年看见,就把他拉了上来,见他系着项圈,知道他是一条走失的狗,就又送到了就近的兽医院。澳洲人好象天生就是狗的朋友。
那时,我开始生出一种怀疑:泰森以前即使翻出去了,也总在这条街上走,也能走回来,现在怎么走得那么远,还找不回来呢?泰森是我们的第一条狗,我们没有经验,没有想到泰森老了,狗也会“狗若有情狗亦老”。现在想来,极可能从第一次走失起,泰森的视力就开始衰退了,嗅觉也不行了,既辩不清方向,也认不了回家的路。
第三次的故事大同小异,但是从那次开始,我们确认:泰森已丧失了大部分的视力和嗅觉。我们开始象对待一个老人那样小心翼翼地照看他。比如,有时他不吃或少吃东西了,老婆就会下面条给他吃,还放点香肠、倒点肉汤。看着泰森吃得香,她会象医生对着年老重病的人那样地说:“想吃啥,就给他吃点啥吧,这把年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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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四次了。
家门口的树荫道,仍然空空如也,只偶尔飞过几只鸟,或穿过一条猫。我默默地祈祷:让奇迹再发生一次吧,既然已发生了三次,何尝不能发生第四次呢?但心中很虚,不祥感很浓。因为以往几次,泰森都戴着狗圈,警察和其他的路人都强调:是见着这个狗圈,才断定他是一条家狗,才产生了对狗和狗主人的深深同情。但这次,泰森是挣脱了狗圈,颈脖上空空如也,人们会对一条迷失的老狗、流浪狗产生人的同情吗?就是有这种同情,已几乎失明的泰森,能不撞到事故,熬到这种同情的降临吗?
我呆呆地看着园子里泰森曾经“战斗和生活”过的草丛,心想:这下子彻底完蛋了,狗没了,对女人也不感兴趣了。
澳洲人真好,虽然对我们亚裔人还有点歧视,但对亚裔人的狗倒是平等对待、一视同仁,没有纯种杂种,黑狗黄狗白狗的区别。就泰森被救这恩情,我今后当以最大的善意来理解澳洲人对待我们的态度,以最大的感恩心为澳洲尽力。没想到,通过狗,我似乎和澳洲本地人建立起了更加亲密的关系。
泰森回家后,我就遵着医嘱,每天牵着他慢慢地遛。我一般晚上出去,道上几乎没人,只:树影婆娑,灯光摇曳,一绳两影,前后相牵。如有人望见,可能会拍出一幅“老人与狗”或“老狗与人”的杰作。
但是有一天,我却看到了一个“异象”。当我牵着他走过一杆路灯时,发觉他的影子变大变浓起来:脖子慢慢地变长变粗了,耳朵也竖直扩大,整个身影似在一耸一耸地追迫着我的后背,隐隐地象一头狼。我一时惊起,忙停下、回头:他也停了下来,抬起头来一脸无辜地朝着我吐着舌头,——仍旧是一条老狗;等我转身继行,他便又黑影耸耸、半狼半狗起来。我突然想到人们常说的“返老还童”:人老了,不久于人世了,就会变得象孩童那样,一点一点地变回到他们来时的样子。狗以前是狼,狗老了,也会变回他们遥远的本性,一种狼性?如果是这样,倒未尝不是一件好事,他们可以回到旷野,自由地按着自己的本性过活,生死由命,而不必依附人类,看着人的脸色行事。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而人类却不是狗的朋友,至多不过是一个好主人而已。
想到此,我的心情便轻松起来,牵着他,并看着他的身影在路灯下或长或短、变狼变狗.好象正在摆脱着“狗性的枷锁”,要奔向荒野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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