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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导盲犬出行需破除法律观念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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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使盲人携带导盲犬出行顺畅,既要消除法律障碍,也要消除观念障碍。

  目前,我国有1700多万盲人,导盲犬是他们出行的“眼睛”。 在现实中,他们带着导盲犬出行并不顺利,常常遭遇乘车困难、住宿困难等尴尬。

  导盲犬为盲人指路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但是,在很多情况下,很多公共场合都不能接受导盲犬。 那么,盲人携带导盲犬出行需要消除哪些“障碍”?

  另一方面,必须打破法律障碍。 尽管有残疾人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等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的部分地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规定,盲人携带导盲犬进站乘车,也应当出示视力障碍证明和导盲犬证但这些规定基本针对盲人该怎么办,很难形成社会共识:允许盲人携带导盲犬出入公共场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是保障盲人的基本权利。

  另一方面,必须打破观念上的障碍。 导盲犬普遍存在着乱添麻烦、咬人的观念。 事实上,导盲犬的选拔非常严格,据专家介绍,不仅要看品种、体型、身材,还要看“家族遗传”,看有无三代以上的伤害记录,最终选择具有忠诚顺从、性格温顺、聪明等特点的狗,进行科学严格的训练据悉,目前我国没有导盲犬攻击他人的记录。 有人担心导盲犬会在任何地方或卫生间污染公共环境,实际上,抗干扰、不吠、撒尿、忍饥挨饿是导盲犬必须训练的基本功。

  要使盲人携带导盲犬出行顺畅,首先要消除法律障碍。 许多国家对导盲犬给予立法保护。 例如,在澳大利亚,反歧视残疾法令、伴侣动物法令等法令明确规定,导盲犬可以进入商店、餐厅、酒店、飞机、公共汽车等公共场所,平时宠物狗是受到限制的。 在我国,《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从4年前开始,就明确了盲人可以携带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很遗憾,这样的地方立法很少见,我们期待残疾人保障法能突破这一点。 破除观念障碍,需要有关部门和媒体向公众普及多种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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