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八岁的邻居王哥哥在某大型汽车修理厂当门卫。 工厂的修理都是拉石板的八轮大车。 近年来,由于闽东封闭,石材停止开采,车越来越少,生意失去了以前的热度。 修理厂很大,在郊外,王哥只有入口,顾不上后面,有时会丢失东西。
一天傍晚,王哥带着自己养的大黄狗到工厂闲逛,正好撞到了修车厂的老板。 老板看到那只狗有膝盖高,样子凶猛,心里很高兴,对王哥说,一年来,厂里丢了很多东西,你晚上带狗去工厂,我每月花300元给狗买狗粮有这样的好事,王哥哥一口答应了。 这只狗在夜修区值班。 狗一看工厂,效果很好,工厂的货再也丢不掉了。 头三个月,老板按时支付了每月300元的狗粮费。
但是好景不长,修车厂的生意越来越差,到了第四个月,连300元的狗粮钱都没有了。 王哥哥去问上司,上司说工厂里没有生意,没有钱。 先借到生意顺利为止一起给你。 王哥也认识人,也没有为难上司,依然让狗每晚负责。
又过了三个月。 王哥哥连两个月的工资都没拿到。 我去找上司了。 上司说工厂一做生意就拿出来。 王哥哥辞职了。 我会结清工资后离开,但是老板不给我钱。 无奈之下,王大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要求修车厂拖欠自己两个月的工资4800元,还有四个月的狗粮费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