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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异烟肼毒狗,毒不出宠物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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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个人自由都必须建立在法律之下,以不侵犯他人权益为前提

  关于养狗,总是能产生很大的争议。 最近,在小区内故意喷洒含有异育银鱼的毒犬事件,引起了养狗、爱犬人士、讨厌狗、怕狗的人们的激烈讨论。

  关于狗的矛盾,实际上早就存在了,但激化到用iso Jin毒害狗的程度是意料之中的。 网上不少人认为,毒犬行为可以倒逼中国养狗文明的进步,也有人跃跃欲试。 但是,也有人反对这一点。 以暴制暴是一种互害模式,被认为容易制造群体间的分化和矛盾。

  道理总是越辩越明了。 网络讨论的意义在于凝聚共识和智慧,推动问题的解决,决不是互相攻击、互相伤害。 在养狗这件事上,也需要摆脱感情上的对立,回归理性的思考。

  作为常见的宠物,活泼可爱的狗给很多人带来乐趣、陪伴、安慰,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对狗敬而远之。 但是,这两个人的矛盾绝对不是不可调整的。 我相信谁看到《忠犬八公的故事》,就会被那只小狗的忠诚感动。 我相信我不想出去不小心踩到狗屎,也不想让自己的孩子被没有绳子的狗吓哭。

  我认为,正是在“人是一样的,心是一样的”的前提下,用异金毒害狗恐怕是不妥当的。 此外,无论是涉嫌投毒杀狗、制造侵犯产权纠纷,还是涉嫌给他人造成感情伤害,从操作上讲,这种做法也往往会造成误伤。 相反,遛狗不拉狗、不处理粪便等,有可能损害公共秩序乃至公共安全,同样不合理。 正是有了这种文化养狗、文化交流的共识,城市才会有“人与狗的和谐”“人人的和谐”。

  狗是最早驯化的动物之一,在中国也有比较长的养狗历史。 苏东坡的《老太太讲少年狂,左引黄,右引苍》描写了牵狗打猎的壮观。 陶渊明写道:“狗吠的小巷里,鸡在响桑树”,展现了普通生活的形象。 但无论是斗狗狩猎,还是看家,狗毕竟属于家畜范畴,即使存在狮子狗这样的宠物狗种类,也不过是在少数贵族家中玩耍。 如今,大杂院里的宠物狗琳琅满目,大型犬也越来越受人们的喜爱,越来越少人看家,掏耳朵反而成了主流。 这背后,其实是“生活范式”的转变,也有社会转型、文化发展的影子。

  从家畜成为宠物界的明星选手,宠物狗的普及,是社会发展的结果,同样也呼唤着公众意识的提高,社会管理的提高。

  养狗确实是个人自由,但必须以任何自由在法律下确立,不侵犯他人权益为前提。 法治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划定个人和公共领域的边界。 对于养狗来说,爱犬在家拆房子、随心所欲、溺爱是自己的选择,但一旦进入公共空间,就要受到规则的约束。 毕竟,个人为了享受养狗的乐趣,把遛狗的风险、善后的责任等转嫁给他人是不负责任的。 无论是爱狗人士还是怕狗人士,只要别人的狗得到有效的照顾和妥善处理,对彼此的选择给予尊重和善意,都是文明的体现。

  换个角度看,养狗越来越多,公共管理也需要跟上。 其实,很多地方关于养狗,都有相关规定。 例如,北京在2003年实施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规定带狗出门要给狗戴上铁链,不得带狗进入公共绿地和社区公共健身场所等。 只是,无论哪个城市,要想落实都有点力不从心。 如何以强有力的执行配合刚性制度约束,合理有效地覆盖养犬管理成本,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索的问题。

  由此可见,在促进文明养犬的过程中,异晋毒犬事件或许可以启发大家的思考,但要解决问题,归根到底还需要社会文明和社会管理的共同升级。

  编辑|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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