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表示,这只宠物猫于10月23日赎回,第二天开始感冒,之后病情没有好转,宠物医院检查诊断为病毒感染和体质差,并提供了购买支付记录、检查报告、诊疗费支付记录等,要求商家退款和支付诊疗费经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宠物店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宠物零售。 店家表示,消费者购买的宠物猫销售时两个多月,接受了一针奇葩的三次以上疫苗,交货时正常,检验单上的病毒感染只能证明猫确实感冒了,不能证明店里销售的猫是病猫此外,消费者一周后与门店联系,不排除在此期间因饲养错误导致猫生病死亡。 因此,他不同意退款和诊疗费的支付,并同意如果索赔人再次购买,他将给予半价优惠
11月1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虞山分局工作人员将情况告知消费者,并耐心解释。 由于无法判定店里出售的猫是否是生病的猫,调解失败,消费者表示理解。 工作人员告诉消费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江苏省动物防疫条例》等规定,该店销售的动物是否经过检疫等问题可以向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反映。 此外,他还建议,消费者下次购买宠物时,货比三家,可以采用预定后暂时留在店里饲养的方法来判定该宠物是否健康,或者购买宠物后立即到动物诊疗机构检查有无问题,消费者对此次投诉处理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