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生活中普通的民事纠纷。 令人费解的是,视频监控完全记录了狗咬人的过程,当事人也在事发现场,事实尚不清楚,为什么当事人不承认? 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媒体连续播出了10集节目后,养狗当事人王某刚上门道歉,为什么当事人能在媒体的监督下保持如此卖力? 受害方多次要求有关部门反映,为什么过了这么久这个处理结果才慢慢出来? 这些问题,值得人们认真思考和反思。
关于如何养狗,全国各地都制定了一些规定。 据悉,2018年12月,河南省公安厅等几个部门颁发了《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 视频中,当事人饲养了两只“巨大”贵宾犬,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 同时,安阳市2011年发布《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提出犬只咬伤他人,养犬人应当及时将伤者送卫生防疫机构诊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显然案发后,当事人无视咬人事实,不积极承担责任,反而闪烁其词,极力推卸责任。 这样的做法,毫无道理,法律不允许,必须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法规的惩罚。 另外,养狗没错。 错误的是,他警告说,当事人作为公职人员和**干部至少要失去职业操守,突破做人的道德底线,傲慢无理,把规矩当儿戏,造成的后果要由当事人承担。
城市文明水平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需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需要有关部门、单位积极负责,也需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和谐平静,我们的城市才会更加温暖美丽。 (文/杨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