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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狗有“隐忧” 小心被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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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在人际关系越来越疏远的现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养狗作为自己的精神陪伴。 但是,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不仅会给邻里和行人带来麻烦,有时还会危害市民的安全。 近日,东莞市樟木头镇御景花园发生藏獒伤人事件。 小区内业主私自饲养的藏獒突然失控,先后咬伤4人,后被当地警方开枪击毙。

  “恶狗”必须伤害主人并承担责任

  “狗瞬间跑来咬了我的手,我想用扫帚停下来,结果扫帚断了。 ”蒋医生是东莞藏獒的袭击者之一,事发时,作为环卫工人的他正在小区打扫卫生。 据他记忆,伤人的藏獒高达780厘米,重达100公斤,瞬间蒋老师摔倒在地,在手上和胸部留下了触目惊心的伤痕。

  据了解,由于藏獒好战,是国内禁止私养的烈性犬。 但是,狗主人不仅私自饲养,还拴狗绳、戴头套,在小区闲逛等,没有做任何安全防范。

  “蛮横的养狗”伤人事件频发。 “恶狗伤人,咬人的是狗,但养狗的主人应该被追究法律责任。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刚表示,小区养犬伤害案件反映出许多养犬法律意识不强,缺乏文明养犬观念,未来需加大对不规范养犬行为的处罚力度。

  “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邓刚还强调,故意放狗伤害他人,造成严重后果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据了解,目前国内已有因狗伤人而导致饲主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先例。

  “照顾狗”“保护狗”规范的养狗者很难协调

  除非法饲养外,不文明的“悍妇养狗”问题越来越普遍。 “小区里的养狗有三害。 到处大便,半夜大声喧哗,见人追。 ”有市民表示,“尤其是大型犬,进入小区很危险”,建议所有封闭小区禁止养狗。

  “我们小区很多人养狗,大多是大型犬。 最担心的是业主遛狗的时候,放开绳子,让狗到处跑。 ”花都的一位老板说,很多带着孩子散步的父母都表示,看遛狗的人不可避免,会紧紧地盯着孩子。

  为了应对扰民的“狗”,不少小区业主自发组织起来抵制不文明的养狗行为,从良言到严厉警告,不少业主依然有自己的做法。

  “他们说我家的狗不咬人,但真正伤害人的是谁负责呢? ”谢先生是东莞某小区《文明养狗条例》的发起人之一,近日,在与小区未系狗绳的养狗主人协商时,经常收到这样的冷漠回复。

  近年来,广州、深圳等多地陆续出台《文明养犬条例》,规范业主养狗行为,但遭到不少业主反对。 近日,广州黄埔区锦泽园小区业委会公布的《锦泽园养犬管理规定》规定“不准狗坐电梯”,部分业主表示业委会“管理太广”。

  据介绍,随着2009年《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的颁布,对广州市严格控制区域内饲养的犬的种类和数量、活动区域均有规定。

  条例规定,广州市行政街辖区是严格控制养犬区,在广州养犬必须进行登记和免疫。 2014年,广州发布《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农业局关于广州市一般管理区实行圈养和严格管理区禁止饲养、销售、繁殖的危险犬标准及品种的通告(穗公〔2014〕246号)》,36种被认为具有高度威胁性的烈性犬被禁止在广州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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