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事件的看法
河南安阳年近八旬的耿大娘在小区里散步时,被另一业主带下楼遛弯的两只巨型贵宾犬扑咬,身上留下多处伤口。尽管视频监控完整记录了狗咬人的过程,但狗主人在长达两个月的时间内,拒不承认咬人事实、拒绝向对方道歉。在媒体多次介入之后,当事人王某刚登门道歉,单位对其作出停职处理。此次“狗咬人”事件受到各大媒体广泛关注,引起舆情发酵。11月23日晚,河南安阳通报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决定。
这本是生活中一件普通的民事纠纷。让人不解的是,视频监控完整记录了狗咬人的过程,而当事人也在事发现场,事实再明确不过了,为什么当事人拒不承认?而在长达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媒体持续做了10期节目后,养犬当事人王某刚登门道歉,为什么在媒体监督下当事人还能保持如此定力?还有受害人方多次找相关部门反映,为什么事隔那么长时间才慢慢出来此处理结果?这些问题,值得人们去认真思考和反思。
关于如何养犬,全国各地都出台了一些相应规定。据悉,2018年12月,河南省公安厅等几部门印发了《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犬只名录》,禁止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视频中,当事人饲养两只“巨型”贵宾犬,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另一方面,安阳市于2011年出台《安阳市市区养犬管理暂行规定》,提出:犬只咬伤他人的,养犬人必须立即将受伤人送至卫生防疫机构诊治,并依法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很显然在事发后,当事人无视咬伤人的事实,不主动尽责,反而闪烁其词,极力推卸责任。这种做法,于理不通,于法不容,必须受到道德谴责和法律法规的处罚。也警示人们,养犬并没有错,错就错在当事人作为公职人员和**干部丧失起码职业操守,突破做人的道德底线,骄横无理,把规则当儿戏,酿成的后果必须由当事人承担。
此事件背后,暴露出某些部门、单位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据悉,河南当地媒体曾多次与耿大娘家属前往公安、城管等部门,希望对此事件进行管理、处罚。但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文峰分局、文峰区中华路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单位,漠视群众利益,敷衍塞责,相互推诿扯皮,导致事件久拖不决。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耿大娘的家属前往王某刚的工作单位进行举报,当事人所在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与记者及耿大娘家人间发生冲突。试想,如果各级职能部门、相关单位能积极行使职责,也许矛盾纠纷化解就能落到实处,也就不会形成社会舆情漩涡,造成如此大的社会影响。近日,安阳市召开全市**干部“转作风 提效能”警示教育整顿大会,对相关四个责任单位和多名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以儆效尤。也希望各地各部门能举一反三,从中吸取教训。
城市文明程度的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提高,需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需要相关部门、单位积极担起责任,也需要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充分发挥好监督作用。只有大家一道努力,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和谐安宁,我们的城市才能更加温馨美好。(文/杨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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