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绍兴7月8日电(通讯员王菁)戴着“皇冠”的变色龙、全身绿油油的鬣狗、世界上最小的蟒蛇非洲蟒蛇……这些“另类宠物”受到了广大“爱宠”人士的欢迎日前,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赵先生被绍兴市柯桥区法院以非法收购、运输、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住在绍兴市柯桥区的赵先生是个喜欢爬宠物的人,对爬行动物感兴趣。 特别喜欢美洲绿蜥蜴和尼罗河巨蜥等不常见的爬行动物。 作为“爱宠人士”,赵先生也知道例如红鬣狗、绿鬣狗、平原巨龙、尼罗河巨龙等动物都是《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的保护动物,是国家一级保护的野生动物。
赵先生通过网络认识了有同样喜好的网友,还从网友那里购买并饲养了一只美国绿蜥蜴作为宠物。 2017年5月、6月,赵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网友晒账单,发现原来可以通过销售这些“爬宠物”赚钱。 发现这个“商机”后,赵先生想到为了赚钱买更多的“爬宠物”,开始买卖野生动物。 起初,他做房屋代理销售“宠物攀登”,赚取差价。 2018年元宵节后,赵先生想赚更多的钱,自己开了一家现货商。 他从上家进货,把这些野生动物屯在家里,通过快递卖给了这些喜欢“爬宠物”的下家。 这些下面的房子大多是小赵的同龄人,其中也有未成年人。
事发后,民警在赵某家中搜出爬行动物31只,快递187件。 经鉴定,涉案动物中8只为美洲绿鬣蜥,13只为尼罗巨型鬣蜥,均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又称《华盛顿公约》,英文缩写《CITES》 ) )附录iii
检察官提醒,依照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动物不准擅自饲养和买卖,未经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饲养国家保护动物是违法行为。 在购买替代宠物之前,你需要分辨它是否是违禁品。 请不要触摸法律的红线。 不要让“爱宠”最终成为“宠物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