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昆明某小区住户反映,他们将宠物狗尸体埋在小区公共绿化带,不仅立墓碑,还搭建简易灵堂,摆放供品。 有些住户认为:“老人和孩子晚上散步路过,确实让人火大。”
从现场可以看到,宠物狗的主人在墓碑上撑着雨伞,墓碑前摆放着鲜花、水果等供品,还有小狗生前玩耍的垫子等。
小区工作人员说确实有这件事,但还不知道是谁干的。 房地产说:“我们现在在那个坟墓旁边竖起了温馨提示的招牌,宠物主人想自己撤掉。 他回答说:“如果明天之前不拆除,我们会向有关部门反映的,请你帮忙拆除。”
在此,我可以理解主人对宠物的爱,但小区绿化带毕竟是公共场所,不能擅自占用。 做某事时,要考虑别人的感受,不得损害别人的利益。 选择土葬方式,应当在距离井、泉、河、饮用水等至少100米的地方,选择远离水源,避免污染。 安葬时,深度不少于1米,且必须浇石灰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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