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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售卖2只鹦鹉一审获刑6年 女友:已上诉,希望二审能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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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3日,云南昆明一名22岁大学生韩某龙非法收购、销售两只鹦鹉( 25只未遂),一审以“非法收购、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5万元。

  大学生卖鹦鹉

  一审被判了六年徒刑

  事发前,22岁的韩某龙是云南省昆明某大学的大四学生。 2019年3月13日,他以7600元从河南省商丘市刘某处购买了25只绿颊锥尾鹦鹉和2只亚历山大鹦鹉。 四天后,他又以1200元和1000元的价格出售了两只亚历山大鹦鹉。

  图:亚历山大鹦鹉

  陈先生说,韩某龙通过做小生意赚取生活费。 他刚上大学就开始打工,后来开始在朋友中推销宠物。 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卖过人工饲养的松鼠。 “因为松鼠卖不出去,所以考虑买卖鹦鹉”。

  “没想到刚开始没几天就发生了事故。 ”陈先生说,2019年3月20日,韩某龙在公安民警电话告知后,配合公安机关展开调查,随后因涉嫌非法收购、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接受取保候审。 1年后的2020年3月9日,昆明市森林公安局执行逮捕。

  判决书显示,2019年3月13日,经审理查明,韩某龙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许可,以7600元从河南省商丘市刘某所购买绿颊锥尾鹦鹉25只和亚历山大鹦鹉2只。 其中,亚历山大鹦鹉被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亚历山大鹦鹉和绿颊锥尾鹦鹉均载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 )附录。

  判决书

  3月17日,韩某龙未经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批准,将非法收购的两只亚历山大鹦鹉以1200元和1000元的价格出售。 3月20日,公安机关在韩某龙住处捕获绿颊锥尾鹦鹉25只,移交昆明市濒危动植物收容救助中心。

  2020年5月13日,该案在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韩某龙犯非法收购、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她希望二审时轻轻判决

  “养鹦鹉”不是野生动物吗?

  对于其具体量刑,法院认为,韩某龙非法收购、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销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韩某龙对非法销售25只绿颊锥尾鹦鹉的犯罪行为,已实施犯罪,因意志以外原因不能成功,犯罪未遂,与既遂犯相比可从轻处罚。 韩某可提供重要线索,主动投案,案发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立功自首,从而减轻处罚。

  图:绿颊锥尾鹦鹉

  对于不知道韩某非法收购出售野生动物的辩护意见,法院认为,韩某通过非法渠道购买鹦鹉是明确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法院对该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韩某家族的辩护人肖明静认为,人工驯养繁殖的鹦鹉不应该被认定为“野生动物”。 汉氏龙销售的品种,即人工驯养的亚历山大鹦鹉和绿颊锥尾鹦鹉,民间大量饲养贩运,繁殖力强,珍贵且不能认定为濒危物种,因此汉氏龙不构成犯罪。

  据红星新闻报道,已有出售“家养”鹦鹉获刑的先例。 2017年,深圳80多岁的年轻人王某因销售驯养鹦鹉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00元。 这个判决在家人发到微博后,曾成为话题。

  据中华网报道,法律专家对“已售出的鹦鹉系自养”情节表示,最高法《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已将“驯养繁殖的物种”纳入刑法保护范围。 也就是说,只要案件涉及的鹦鹉符合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使人工驯养,也是法律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另外,根据国家林业局2003年公布的《54种可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野生动物名单》,鹦鹉只包括鸡尾鹦鹉、虎皮鹦、费氏牡丹鹦鹉、桃颜牡丹鹦、黄领牡丹鹦五个品种,只供观赏,不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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