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老师本想在情人节那天给她一个惊喜,后来买了两盒长相漂亮的果蔬和一盒加了毒的养颜片作为礼物送给她,但她吃完后腹泻不止。 今年3月,江苏省如东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齐某等8名被告人因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有害食品罪分别受到相应处罚。
但如此精致的产品,销售非常隐秘,齐某夫妇在向美容店店主销售时特别叮嘱:“不要放在陈列柜里卖,要藏起来,以免被有关部门查到。” 购买这种减肥产品的,多是有瘦身需求的爱美人士,也有顾客给家里的孩子买来服用。
经查,2014年以来,齐某夫妇从方某甲处购买桶装散装药丸和包装箱、贴标签、防伪码等,并安排员工方某乙在租赁仓库内灌装、贴标签、塑料封口,包装成果缘康和纤颜两个品牌毒药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销售,对外宣称具有润肠通便、排毒养颜、减肥瘦身等功效。
方某甲处的散装药片是从区某处订购的。 有一个多年从事化妆品和减肥药丸的销售。 2020年12月,得知顾某甲的订单需求后,一次性向周某订购减肥药丸260万片。 周某又找到了之前的王某,签订了260万粒散装药丸的生产协议,王某委托徐某生产。
没想到,徐某的工作地点在自家的宠物饲料加工作坊内,徐某将周某提供的酚酞原料、淀粉、香精等辅料300公斤加水搅拌,用模具生产260万粒散装药丸,装桶运往顾某经检测,该片中酚酞成分含量为60.1g/kg至109g/kg。 酚酞是一种刺激性较轻的泻药,长期服用会损害肠神经系统,是国家药监局禁止添加到食品中的原料。
戚先生夫妇收到该药丸后,自行采用灌装、贴标等方法包装,以每盒40元至80元的价格卖给美容店,美容店店主以每盒128元至198元的价格卖给消费者。
今年1月,如东县检察院以生产者王某、徐某、中间人周某、顾某、方某甲、销售者齐某夫妇和包装工人方某乙等8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最终,上述8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至10年,并处罚金1万元至90万元,同时禁止在缓刑考验期和行刑结束后3年内从事食品、药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齐某夫妇的行为侵害了非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东县检察院随后对一对夫妇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发布消费警告,要求其支付销售款3倍的赔偿金,得到法院判决的支持。 目前,赔偿金已经缴纳,齐某夫妇也在省级媒体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