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近日,赤峰市公安局巡察工作继续在中心城区查处整治大型犬、烈性犬等违规养犬行为。
赤峰市公安局巡察办公室民警高源:
“这是根据赤峰市委发布的赤峰市养犬管理办法。 对市区禁止饲养的大型犬进行整治,其目的是在疫情期间阻断病毒的传播途径。 也是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保护。 ”
根据《赤峰市中心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的规定,赤峰市中心城区,即松山区、红山区、喀喇沁旗和美工贸园区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 大型犬是指身体高度超过55厘米、体长超过100厘米的狗,激烈的狗是指脾气暴躁、有攻击性的狗。
赤峰市公安局巡察办公室民警高源:
“比如,好像是家养的雪橇犬。 这是禁止饲养的。 另一种情况是,猎犬大多正常饲养。 包括拉布拉多和金毛在内,这个身高很大。 不要在市区养。 ”
对于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民警临时只收容犬只,饲养人员在中心城区外找到合适住处后,办理手续只收养并送走犬只。
赤峰市公安局巡察办公室民警高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