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上午,重庆市涪陵区荔枝街市场监督管理所会议室人头攒动,由涪陵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荔枝分会(以下简称荔枝分会)组织的预付款消费退款活动有序开展。
谭老师从荔枝分会工作人员喻洪手中接过1099元现金,说:“要不是你们消委工作人员及时为我们维权,我这些‘定金’不就是‘去打水’吗! ”我很兴奋。
原来,去年8月,谭老师及其妻子采用预付款消费方式,在涪陵华福郡商住楼的一家养猫儿童摄影店为自己的孩子预约了摄影服务。 双方约定,谭老师向摄影店预付后,摄影店将为谭老师的孩子提供两次摄影服务。 之后,谭老师付了预付款,摄影店为孩子第一次拍照。
但三个月后,谭老师带着孩子去摄影店准备第二次拍摄,拿回第一次拍摄的照片,发现这家摄影店的门是关着的。 听说,谭老师知道这家摄影店关门了,店主失踪了。 在多次电话联系无果的情况下,谭老师无奈拨打12315投诉。
通过查询留在经济户口的联系方式,工作人员试图与这家摄影店的法定代表人刘某取得联系,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几天后,刘先生终于接了电话,答应去荔枝分会接受约定和调解。 另外,据刘先生介绍,这家摄影店的实际出资人是严先生。 起初,欧姆以摄影店倒闭、无偿还能力、因疫情不便外出等为由搪塞,拒绝退款。 工作人员耐心解释,严明此次预付式消费纠纷涉及的消费者人数众多,如不及时解决将造成严重后果。 基于此,消委会不排除采取集体诉讼的方法,通过司法程序为消费者依法维权。 欧姆先生终于答应出面调停,并承诺尽快筹集资金归还未消费的预付款。
1月24日下午,荔枝分会对刘某和严某进行约谈,随后组织消费者代表和严某进行调解。 严某承诺将拍下的43份产品全部交给荔枝分会代付消费者,结清未消费的预付款并退款。 考虑到严氏经营的摄影店刚刚倒闭,资金筹措困难,消费者代表同意分期返还未消费的预付款。
荔枝分会副会长陈小强介绍,下一步,分会将督促严先生继续筹措资金,并在约定时间内及时退款。
“我还没有全部取回预付款,但我很满意。 非常感谢! ”谭老师说。
文光瞿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