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威
近日,不少成都网友表示,自家宠物狗被陌生人喂食物致死,“有人进过刀具,有人泡过药,有人进过异烟肼”。 据不完全统计,几个月来,成都已有数十个地方发生过类似事件。 据了解,事发后,遛狗的群友潜入当地“憎恨狗群”,在群里就如何毒杀狗展开了长时间的讨论。
(狗的主人晒黑了的照片,说爱犬被毒死了(红星新闻) ) ) )
又发生了一起涉及宠物的恶性事件。 其理由首先是宠物和狗的急剧增加。 行业数据显示,我国作为宠物饲养的猫狗数量已经超过1亿只。 也就是说,平均不到14名的中国人周围有宠物狗。 在城镇等宠物和犬猫的集中饲养区域,密度较高。 住在城市里的人,最能直接接触到的动物是猫狗。 其次,伴侣动物与人在社区内共生,容易成为人各种不文明行为、矛盾和纠纷的对象。 而且,由于没有法律主体的权利,容易成为发泄、报复甚至危害的对象。
在现代法治社会,解决任何纠纷矛盾的根本途径,都必须局限于法律框架。 无论犬毒者以何种理由为借口,即使我国没有惩治广义“虐待动物”的专门法规,如果成都案中“不明投入物”被确定为“有毒物质”,这也涉嫌违反我国刑法“投放危险物质罪”。 就像不久前黑龙江牡丹江发生的小区保安伙同业主一起用老鼠药毒死11只宠物狗一样,当地法院以“投毒罪”分别判处2人有期徒刑3年7个月,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近年来,在小区内投毒,造成多只宠物狗、流浪猫误食死亡,当事人被控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情况也屡见不鲜。 另外,在此次成都毒犬事件中,还存在利用网络社交平台进行组织、串联、教唆等情况,社会影响非常恶劣,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进行干预。
也许,许多毒犬行为的参与者,或者说是旁观的支持者,会以一些养犬人的不文明行为为借口和理由,使投毒行为合理化。 但这是站不住脚的。 乱投毒、对狗下手,只不过是一种发泄和报复的行为,其中甚至隐藏着与制止不文明完全无关的更为黑暗的心理动因。 关于虐待动物和恶性暴力犯罪的关系,犯罪学和心理学的研究也大量被证明。
处理此类案件,提高文明饲养宠物意识,需要在法治框架内推进。
首先,对这种通过网络社区串联教唆、在公共场合投放有毒物质的违法犯罪行为,要依法打击,不能轻易因人与狗的矛盾而模糊焦点,忽视其社会危害性。
其次,针对宠物数量激增、矛盾集中的现状,各级立法要尽快跟上,严格执行。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30条明确规定:“携犬出户,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将犬绳之以法等措施,防止犬受伤、疫情蔓延这是国家级立法中首次对养犬人的行为有了具体的要求和规范。 最近重庆等地修订了地方养犬条例,对遗弃、虐待、不文明饲养影响他人的行为也作出了具体的处罚规定。
只有这些法规得到严格执行,文明饲养动物、善待生命的意识通过舆论逐渐深入人心,才能保障人人有权不受宠物侵害,文明饲养宠物成为共识,纠正一些不文明行为。
随着理性的觉醒和人类与一切生物相互依存意识的增强,人类正在走向更加包容、文明的时代。 人类善待彼此的原则,也延伸到其他从来没有涵盖过的生物身上,保障这种包容和文明,离不开健全的法律体系和有效的执法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