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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这些狗不能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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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公安局

  规范养犬行为

  告知

  全面贯彻落实《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深入推进我市犬只规范化管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升城市质量和文明形象,巩固和逐步建成全国文明城市成果

  一、居民个人只允许饲养小型犬,烈性犬、大型犬(导盲犬、助力犬除外)和其他身高(肩高,即犬正常站立时从肩最高点到地面的直线距离)在71CM以上的纯种犬和身高在41CM以上的纯种犬)不同犬种杂交

  三、饲养犬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广大居民依法饲养犬只、文明犬、科学犬,外出散步的犬只应当携带“四件狗”:即犬证(犬牌)、犬链、口罩、铲子。

  )二)不得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场馆、商场及设有犬只禁入标志的公共场所。 不得带狗乘坐小型出租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 携带犬只乘坐电梯时,应当采取有效的约束措施。

  (三)在重点管理区内携犬出户,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引约束,避让行人,特别是老年人、孕妇、儿童。 养犬人应当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类便等遗失物。

  (四)养犬人不得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学习,不得放任、驱使、威胁、攻击他人。 犬只危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及时将被害人送医疗机构诊疗,预付必要费用,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养犬人有责任严格自律,驯养饲养的犬只,养成文明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养犬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本《通知》,自觉维护《唐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自《通告》之日起至8月31日,对不得饲养的犬种,应当自行处理。 2019年9月1日起,公安机关会同城市管理、农业等有关部门,加强对街道、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巡查、检查,没收逾期未处理的养犬,对违规养犬行为,有关条例、执法部门将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法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进行批评、制止、制止、举报和投诉。 公安、城管、农业等部门对投诉、举报应当及时登记处理,并为举报人、投诉人保密。

  六、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唐山市公安局

  2019年8月30日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大型犬的类别

  根据《唐山市养犬条例》的规定,我市重点管理区居民个人只允许饲养小型犬,烈性犬、大型犬(导盲犬、辅助犬除外)及其他身高(肩高,即犬正常站立时肩部最高点到地面的直线距离)为71cm

  烈性犬、大型犬包括藏獒、狼青、麦士奇、日本土佐犬、意大利卡斯罗、阿根廷杜高犬、美国斯塔郡犬、德国牧羊犬、比利时马里诺斯犬、纽芬兰犬和艾

  犬牌犬证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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