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一名女警察实地体验了残疾人出行的现状,打扮成盲人,带着导盲犬乘坐公交车。 没想到公交车司机以拒绝她们上车、禁止携带动物为由试图驱赶乘客。 “你到底下不下来? 别说狗了,连鸟都不能载我一程。 ”有的乘客尽管拿着写着导盲犬的袋子,但什么也没用,加入了谩骂。
根据残疾人保障法和地方道路运输法规,导盲犬被允许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当时车里空荡荡的,有足够的空间,驱赶导盲犬下车是违法行为。 但公交司机表示,携带动物乘车是执行公司的规定。
对许多公交司机来说,这是一个令人头疼的选择题。 允许导盲犬乘车的,违反公司规定面临处罚,车厢内发生犬只伤人事件的,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另一方面,禁止导盲犬乘车,对盲人没有“眼”引导,违反法律法规,侵害残疾人出行权益,应当承担违法责任。
这样的回答意味着巴士公司蔑视了在这件事上的责任,认为是因为运行车队和巴士司机不彻底而出现了问题。 但乘客们纷纷表示,上车前看到“严禁携带动物”字样的提示,但后半部分“导盲犬除外”的完整表述并未出现。
既然公交公司早在4年前就通知运营团队允许导盲犬乘车的规定,为什么经过4年的日常工作管理,道路上的很多公交却看不到允许导盲犬乘车的提示,只是发布了禁止携带动物的前半部分? 难怪让司机把导盲犬当动物看。 公交车上的文字断章取义不全,司机不知道该如何应对。 因此,公交公司印制告示、监督检查的部门也脱不了干系,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把全部责任直接推卸给运营团队和司机师傅。 这个锅我很不能接受。
文明创建的成败,在于办好民生细节,在于履行职责完善服务,而不是逃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