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17日16时许,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速处队民警报警称,汉渝大道上未成年孩子买狗要求退款不会造成麻烦。
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见到了警察王先生。 王先生说,自己女儿今年15岁,小时前给孩子买了200多元一本书,让孩子偷偷给她买了宠物狗。 得知情况后,马上带孩子去宠物摊位要求退款,但宠物主人不同意,于是向警方求助。
宠物摊主李先生说,买狗的顾客都是孩子,从来没有要求退款。 另外,他说新年开大吉,很吉利。 退款在大正月是多么倒霉啊。 接受这样的生意也不容易,不能接受退款。 据此,民警耐心地对双方进行法制宣传和现场协调,最后王先生同意给摊主发放20元开店红利,余款应予退还。 李先生同意双方协商解决。
该民警提醒未成年人购物是否可以退货,判断购物行为是否适合其年龄和智力至关重要。 家长要做好监护职责,引导和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消费观念。 家长也要增强维权意识,遇到类似事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同时提醒经营者有效识别未成年人购物时是否有监护人、购买行为是否符合其年龄、智能,遵守商业道德,以免给自己和他人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