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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网上看到大家都在展示曾经的狗的名字,突然又唤起了我小时候的回忆。 虽然不太愉快,但是是永远也忘不了的回忆。 然后留下了后遗症。 我不去养狗也不吃狗肉了。 就算别人说狗肉有多好吃,我也不知道它的味道。
我们小时候家家户户都养狗。 因为真的有小偷。 另外,你可以吃狗肉。 我记得小时候我吃狗肉。 在只有过年过节才能吃肉的时代,什么肉都能让孩子着迷。 农村对狗最大的爱可能会有人换狗吃。 生活那么困难的时候,宠物的概念也真的没有。
我不记得养老白之前,我们养了多少狗,吃了多少狗肉。 基本上一年一只吧。 一般来说,当时的房子负担不起两只狗。 如果狗还是能看家的话,光靠肉的生产比是不能让现实的农村家庭接受的。
我们家的老白是什么时候养的,什么时候失踪的,连名字都记不清楚了。 只是听姐姐的话很明白,所以先叫我老白吧。 白色其实也不错,但至少老这个字表示有长寿的可能性。 我总是想相信它离开我们后一直活着,而且活到老死。 关于老白,那么普通的事情有两三件也很难忘记。
自古以来,人们就说“狗是人类的好朋友”。 虽然现在关于狗的词汇不太友好,比如“舔狗”。 但是,“舔狗”真的很舒服。 老白是我人生中遇到的“第一代舔狗”吧。
白先生和我们关系很好。 那是舔了第一代狗,用认真的话来说,应该说很像人。 无论是和姐姐一起上学,还是全家走亲戚,总会恋恋不舍地把我们送出半里地,然后在我们的呵斥下,才能三步两回头回家。 最不可思议的是,它每次都能“准时”接我们回家,至少能提前五百米把我们连接起来。
小时候,我什么都不知道,天真地以为老白大概会闹鬼,可以计算我们回家的时间。 现在想想,这不就是“用心的舔狗”吗? 这个男人是个急功近利,每天没事就去看我们回去的路,不等回家护家。 去的次数一多,我总是等。
说起来,你人生的惊喜奇迹,是身边的“舔狗的人们”多次失望、用心创造的吧。
小白是万能王,不仅能看家,还能抓老鼠。 古人说“狗吃老鼠多管闲事”,在农村这真的是土狗们的基本技能,在人吃不饱的时代,也许狗需要证明自己能做更多的工作才能吃得饱。 除了这些基本本领之外,老白最厉害的就是看孩子。
农村农忙季节大人们没有时间理孩子。 能下地跑的人带去工作的地方满山跑,能爬的人丢了家门关上就行了。 当时不存在为了担心孩子会撞到什么而动电器的事情。 家里的电器可能只有手电筒。 积分有点贵的东西会锁在柜子里,易碎的东西会放在高高的旧碗柜里,矮个子的大人需要用脚支撑,再小爬不上去的东西会被扔在摇车里,放奶瓶。 那个时候,妈妈坦白说,为了不让野狗和大鹅伤害孩子,她会陪在她身边,如果奶瓶掉了,她会把孩子捡起来。 当然,那样的事后来会变成“很有趣,看着我”。 (当时还很白)。
白先生忠实地执行这个命令。 比发呆的大人更认真。 白先生一看到孩子的巅峰战绩,就成功抓住了试图接近孩子的蛇。 虽然自己也勇敢地受伤了,但这也超过了很多大孩子,成为了家庭看孩子的第一位选手。 有时候也可以去隔壁开小差,真的风景变好了。 直到周围的孩子们长大。
不可思议的老白最大的功绩是为这个家庭的女主人找回了奔跑失去的小猪仔。 这在当时引起了小范围的关注。 范围有多窄? 我们家周围四五十家吧。 要知道,那时候,一只猪是全家人一年的希望,吃肉得靠它,明年我和姐姐的学杂费也要靠它。 失去一只猪并不夸张说是家庭的毁灭,但绝对是一种伤心,家庭战争在所难免,女主人难免要有点生气。
所以,在找不到小猪、家里人一筹莫展的时候,把小猪赶回来的老白在当时真是英雄般的待遇。 至少,那天晚上老白的饭菜我也有点羡慕。 但是,我确信我没有和它发生争执。 因为对家庭做出如此贡献的狗总是应该得到最好的回报。
出色的老白这一本领也不是每次都能得到表彰,能得到好结果的。 例如,我看到一只老鼠吃了药,差点被毒死,然后昏厥了好几天,奄奄一息。 我曾经怀疑,保护孩子抓蛇咬脚,三条腿跳了好几天,从那以后就只能跳了。 这些意外生活的回报又让我们发现了老白的另一个不可思议的本领,它竟然还学过中医! 我的意思是它自己找药吃,自己给自己的脚喂药,而且真的治好了自己! 我有时想,这个世界上可能真的有重生这个东西。 老白前世大概是郎中吧。 神奇的“中药狗”。
白先生平时很和气,持家很负责,但决不随人变凶,只要告诉他不是坏人,他就会乖乖回来。 当然,老白也有激烈的时候。 当她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孩子,狗很善良,为妈妈而刚。 那时连我们都无法接近她。 因为背后有自己的孩子,以她和我们的关系,只能保证她不会咬我们。 不可能接近。 毕竟,谁也没有自己的狗仔可爱。
老白一直以为会和我们生活在一起,所以有一天老白不在了之后,全家人找了好几天,走了好几里。 据周围的大人说,应该是被“二流子”偷吃了。 我一直不想相信。 这么聪明的老人不可能轻易被偷。 而且,不吃陌生人给的食物,不特别听话,也不惹麻烦。 这是条好狗。 我希望她忘记回家的路,成为自由自在的野狗。 也许有更好的房子。 正好有她喜欢的东西,生活得这么幸福。 直到老死! 狗日,想想就很幸福啊。
生活中再没有了老白,家里也好多年不曾养狗,后来好像陆续养过一两条,但是不是咬人就是咬鸡,最终我家放弃了养狗,毕竟在“舔狗”这个词还没出现的年代,有一条神奇的“初代舔狗”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什么东西都怕比较,后面的狗老是被拿来跟老白做对比,其实对它们也是不公平的。老白走丢后,我突然就开始吃不惯狗肉。并不是说我突然觉悟了,反对人吃狗肉,只是关于狗的幸福的味道已经不见了。我也没有尝试再去养一只狗,可能是没勇气再在人生中拥有一段深刻的记忆吧。有老白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