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思琪(北京体育大学)
6月8日,浙江金华横店一男子牵着比特犬在街上闲逛,一只怀孕要生的小猫被这条狗咬死。 据知情人士透露,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放任狗咬路上的猫狗了。 被咬死的母猫以前是流浪猫,被饲养在咖啡店,怀孕后肚子清晰到能碰到小猫的头。 那天晚上,母猫被埋葬了。 ( 6月10日星期日视频) )。
比特犬是什么? 比特犬作为一种脾气暴躁、攻击性强的中型犬,被誉为世界上战斗力最高的狗。 比格犬是当初人们为斗犬特意培育的犬种,其性格容易惹事,竞争心强,勇猛凶狠。 比特犬虽说个头小,但皮肤非常厚。 再有,比特犬一旦开始殴打,体内就会不断分泌大量的肾上腺素,覆盖到痛感神经,速度也瞬间增加了3、4倍,很凶暴。 但是,虽然对主人忠诚,但对陌生人有攻击性的优点。
你知道,在中国遛狗需要拉绳子。 更不用说比特犬了。 而浙江的这位男子,作为养犬人,明知自己的狗是比特犬,性情凶猛,却在遛狗时不牵狗绳,甚至让怀孕的流浪猫被比特犬咬死,存在“反社会”的变态心理这个男人的行为属于社会正义、良俗、不道德行为。
另外,在中国,城市内不允许饲养比特犬,狗的主人不能办理犬证。《民法典》依照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造成的危害责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这个男人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事实。 目前,不少网友纷纷来到艾特当地公安,试图对该男子的违法行为追究责任,但如果真的追究责任,该男子也有很大概率被没收比特犬,只会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这样的处罚太轻了吗? 真的能起到警告和教育的作用吗? 结果表明,这样的处罚只能抑制饮食店的口渴,不能釜底抽薪。
烈性犬危害事件层出不穷,其根源在于法规不健全。 从“保护”的角度来说,相关的动物保护法亟待成立。 现行法律规定动物保护仅限于野生保护动物,但宠物只能作为主人的私有物和财产进行保护。《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危害责任的一般规定》规定,饲养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正因为流浪猫没有主人也没有保护,这个男人才能在比特犬咬死流浪猫后,不顾女网友的呼喊离开。 流浪猫的生命由谁负责? 流浪猫受到恶意伤害怎么办,这些都是现行法律的空白部分,亟待完善。
所有的生命都应该被尊重和平等对待,不爱就不要伤害。 从“管理”的角度来说,谁来管理? 怎么管理? 首先,主人必须成为第一道防线。 主人必须和养的狗建立关系。 既然养了,就要管理到最后,对自己的狗的行为负责。 这种挂钩关系不仅要落实到意识上,还要落实到法律法规上,由法律规定责任人。 另外,在与狗建立关系之前,可以适当地进行训练犬方面的正当训练,可以使饲主更好地管理自己的狗。 城市管理者还应当成为第二道防线,提高动物保护知识,打击虐待动物行为,提出建议。 像纵狗咬猫这样恶劣的虐待动物事件已经不是先例,过去女性高跟鞋踩猫事件、怀孕母猫事件等都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很多人成为“饲养员”,与动物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但由于相关法律的空白,动物权利难以得到保障,一些极端暴力分子找到了宣泄的出路。 他们张着指甲,狂喜,通过虐待动物来满足自己的暴力欲,追求快感,但却获得了自由。 很多人为此感到愤慨,但也因为不能将他们绳之以法。 如果不马上停止,这样下去的话,社会的气概会增加,有可能产生不良影响。
无辜的动物不应该成为宣泄和暴力的对象,关于设立和整备的动物保护法“必须提上日程”。 只有落实责任,才能为所有生命提供更好的支撑。
指导老师:刘贺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