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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云南,遛弯时狗咬狗,两主人起冲突“人伤人”!法院这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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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视觉中国

  发生事件

  散步时狗咬了狗,两个主人也吵了起来

  工作从2020年10月13日开始。 楚雄所在小区的彭某养了一条吉娃娃宠物狗。 这一天,彭某的母亲带着宠物狗在小区散步,没想到遇到了张某养的柯吉宠物狗。 当时,两只狗没有系上绳子,突然被撕裂,随后彭某养的宠物狗被张某养的宠物狗咬伤。

  没想到工作还没结束。 2020年10月17日,彭某的母亲带着宠物狗在小区再次遇到张某的宠物狗。 柯基犬虽然带着防咬口罩,但两只狗再次发生撕咬,被拉开后,彭某的宠物狗再次被咬伤。 经宠物医院检查治疗,左腹部咬伤,诊断为清创缝合。

  图:视觉中国

  判决

  因为没有管理宠物狗,两个主人都要负责

  随后,彭某报诉状将张某告上法庭,张某因受伤造成的医疗费、护理费、鉴定费各经济损失共计4651.61元,宠物狗咬伤的检查治疗费1600元。

  最终,针对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彭先生因咬宠物狗引起的医疗费1120元,其余部分由彭先生自行承担。 针对健康权纠纷案,张某判决在判决生效后3日内赔偿彭某经济损失1566.45元。

  潇湘晨报综合楚雄市人民法院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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