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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宠物店老板非法贩卖陆龟被判10年,“个性宠物”不能踩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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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苏公共新闻频道《新闻空间站》报道,如今“个性宠物”风行一时,一些见钱眼开的人盯上了濒危野生动物,意外踩上了违法的红线。 前几天,扬州有人被法律严惩。

  乔先生是扬州一家宠物店的老板,偶然知道从马拉加加斯等地诞生的袋龟、北美陆龟等外来龟种,外观漂亮,在龟饲养圈很受欢迎,于是寻找酱料。 赵先生在网上搜索陆龟信息时,发现这些陆龟是保护动物。

  赵某被控犯法,组织走私野生龟种,以数千、数万元不等的价格卖给各地龟爱好者。

  扬州市邗江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利介绍,辐条陆龟在《华盛顿公约》中为附录1保护动物,北美陆龟、赫尔曼陆龟、豹陆龟为附录2野生保护动物,均符合我国法律国家一级

  日前,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公审此案。 法院认定,周某自2017年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陆龟共计25只,获利11万元,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其余1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江苏台/王硕胡超扬州台/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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