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父亲发的照片显示,女孩额头上有一道长长的深深疤痕,急救病历显示,孩子额头长约8厘米,伤口裂开,伤口深约0.5厘米,左脸可见长约2厘米的伤口,出血、伤口严重污染,周围组织少女脸上有如此严重的伤痕,父母当然很痛心,希望尽快让孩子恢复健康,不留疤痕。 除了身体上的伤害外,女孩也受到了精神上的严重惊吓。 刘老师说,孩子现在还看到狗反应压力做噩梦,医生建议继续心理康复。
在这种情况下,狗的主人不仅对支付前治疗费不爽快,还表示不配合后续治疗,一次性解决问题。 这对受害的孩子和父母来说,当然难以接受。
当地《沭阳县城区养犬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市区范围内个人可以饲养小型观赏犬,每户限养一只小型观赏犬,禁止饲养禁养名单上的烈性犬和大型犬。 大型犬通常指身高61厘米以上、体重30公斤以上的犬类,阿拉斯加雪橇犬是一种常见的大型犬。
嫌疑人马某没有相关养犬证明,违规饲养大型犬。 还可以看出,狗伤人时,被单独绑定在小区公共平台上,狗主也没有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如果马氏确实是公职人员、干部,就一定知法犯法,犯了很多错误,但即使没有担任公职,养狗行为也有很多违规行为,女孩的受伤也有责任。
当然,女孩的父亲不能随时照看孩子,导致孩子被狗伤、监护受伤,但《民法典》是明确规定的。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烈性犬、大型犬攻击性强,危险性大,无法防范,造成他人损害的,犬主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此外,法律人士还指出,如果狗的主人将无人看管、大型强壮的狗放置在公共区域,有可能导致不确定的人受伤,有可能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 女孩的受伤,如果被鉴定的女孩轻伤以上,狗的主人可能无法逃脱刑事责任。
女孩被咬的事实无可辩驳,受害者家属面临的困难也令人同情,狗主人的错误行为、重大责任更是板上钉钉。 到目前为止,仅仅处理狗并不能安抚受害者的痛苦,也无法向公众解释。
狗不知道危险,肯定不知道法律。 恶狗伤人,归根到底是养狗的错。 不管马氏是什么身份,有没有公职,不管是干部,还是普通大众,既然有国法党纪、地方法规,同样按照法律法规处理就可以了。 希望当地不要再逃跑,积极处理相关事宜,让少女能及时接受治疗,不要被如花似玉的童年、一无所知的狗破坏。